关于加强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分支机构 论坛等活动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2023年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中国陶行知研究会论坛、讲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研讨会、读书会、学术工作坊等活动(以下简称“论坛等活动”)的管理,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促进中陶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教育部、民政部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严格认真遵照执行。
一、坚持正确导向
举办论坛等活动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把内容关,确保不出政治问题、导向问题、安全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问题。要坚持守正创新,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着力提升活动质量和品质,充分发挥论坛等活动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二、规范论坛等活动举办主体、名称和内容
论坛等活动名称应准确、规范、名实相符,不得随意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峰会”“高端”“高峰”“巅峰”等字样。论坛等活动内容应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注重质量和实效,主题设置不得超出主办单位职责范围。设立分论坛、子论坛、平行论坛应紧紧围绕主论坛活动主题,原则上不得并列出现多项活动。
三、规范举办论坛等活动
举办论坛等活动应按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工作程序,并按其主管单位有关规定履行相关手续。论坛主题内容应符合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以“协办单位”“支持单位”等方式开展活动,需由“主办单位”正式发函;以“主办单位”“协办单位”“支持单位”“参与单位”“指导单位”等方式开展活动时,须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规范社会团体开展合作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慎重选择合作对象,对活动全过程和重要环节要严格把关,不得只挂名、不参与管理。与其他单位合作举办论坛等活动的,要加强对合作单位资质、能力的审核把关;签订合作协议须经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授权或批准签印“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公章,加强对活动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不得与非法主体合作开展活动。与境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合作举办论坛等活动,以及邀请境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论坛等活动,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章程业务范围,同时须经外事部门、业务主管单位或行业管理部门审批。
凡组织或参与涉及评比达标的活动,必须在经中央批准的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2022年印发的《社会组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办法》(国评组发〔2022〕3号)框架内进行,不能超出有关规定。
四、落实主管主办责任
严格按照“提前申报、统一把关、审批在前、活动在后”、“分类指导、按级管理”和“谁主办、谁负责”原则,落实“一会一报、一事一报”制度,建立健全审批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好入口关、过程关、宣传关,严把场地、人员、内容、资金等关键环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论坛等活动的全过程规范管理,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健康有序开展。
五、加强对场地提供主体的规范管理
论坛等活动的场地主体不得为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在签订合同、提供服务前,要对论坛等活动举办主体的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不得为未经合法登记的主体提供活动场地。发现存在违法违规线索的,应及时通报总会及相关部门。
六、规范媒体平台对论坛等活动的宣传推广
新闻媒体、网站平台、公众账号不得对违法违规论坛等活动进行宣传报道或为其刊登广告、提供传播渠道;要对论坛等活动的相关信息内容进行审核把关,不得不实宣传、夸大宣传。
七、实行举办论坛等活动报告制度
各分支机构面向社会公开举办(除理事会外)的论坛、讲座、会议等活动需提前2个月向总会秘书处报送相关材料(论坛活动审批表详见附件),待总会审核通过后方允开展。如需申请发放证书,需在上报活动时一并提出。
各分支机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本通知精神,强化责任担当,构建高效衔接、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精准施策,推动中国陶行知研究会论坛等活动健康有序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陶行知研究会论坛等活动审批表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秘书处
2023年11月27日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论坛等活动审批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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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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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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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方式 |
线上( ) 线下( 请填写具体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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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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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1.理事会( ) 2.论坛等活动(论坛、讲座、年会、报告会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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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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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1.自筹( ) 2.向参加对象收费( ) 3.有关单位资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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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 |
(需附合作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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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 |
(需附合作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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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
(需附合作单位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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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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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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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会人员范围和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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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议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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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嘉宾、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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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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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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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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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论坛等活动内容包括:论坛、讲坛、讲座、年会、 报告会、研讨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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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邀请嘉宾学者信息和议程如需补充,可另附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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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所有论坛等活动需至少提前2个月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