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申报与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陶研会、本会各实验学校:
为了持续加强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基层学校实践陶行知先生的生活教育理论,促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依照《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今年5月起开展2024年度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申报与评估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申报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工作
(一)申报条件与名额
学校领导有良好的陶行知生活教育的情怀和教育改革的志向,有志于学习、研究和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积极探索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之路。学校老师对陶行知教育思想有一定了解,并在陶研工作方面取得了初步成效,学校的学陶师陶工作在当地具有较大的影响,自愿申报并愿意自觉遵守《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管理办法》。具体条件参阅附件1《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管理办法》。
2024年新申报中陶会实验学校名额视实际申报情况确定,原则上控制在30所以内。请各地陶研会与教育行政部门在学校自主申报的前提下,积极推荐有志于学习、研究和践行陶行知教育思想,以推动新时代教育改革的学校申报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
(二)申报工作程序
申报工作采用学校自主申报与各地陶研会推荐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请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陶研会积极组织各市(地区)、县(市/区)选择推荐陶研工作扎实有效的相关学校进行申报,有申报意向的学校可在中陶会实验学校分会工作信息QQ群(205505560)共享文件夹中获取本文件和相关申请资料自主申报。申报学校填报申报材料后,经所属县(市/区)陶研会或教育局同意,由市(地区)陶行知研究会推荐给省(直辖市/自治区)陶研会初审后,报送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分会秘书处。当地陶研组织尚未健全的学校可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下直接向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申报,高等学校直接向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申报。
特别鼓励在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大力支持下区域性陶研活动开展得扎实有效的地区,以构建陶研学校共同体的形式,同时申报多所实验学校,以利形成区域性推进陶研工作的良好氛围。申报学校须在6月30日前将《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申报表(2024年)》(见附件2)和近3年来学校学陶工作专题总结报送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分会夏发青秘书长(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灵山街1032号园丁苑20号楼1-101室,邮编:318050,联系电话:13905764190)。在寄送一份纸质稿同时将电子文本发送至中陶会实验学校分会电子邮箱:zgtyhfh@163.com
申报工作截止后,自7月上旬至9月底,由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分会组织力量对相关申报学校进行考察评审,并将考察评审意见报送中陶会。经中陶会审核后,于10月底前发文公布。
二、关于继续申报中陶会实验学校评估工作
根据《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将对2020年首次批准命名的18所、继续认定的23所学校开展继续申报、综合评估考核。
2020年首次批准命名的18所和继续认定的23所中陶会实验学校(名单见附件4)在确定继续申报中陶会实验学校意向的前提下,对照《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管理办法》进行自我检查评估。继续申报实验学校须认真填写“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综合评估表”(见附件3),并做好近4年(2020至2023年)学校陶研工作专题总结。尚未缴齐近4年团体会费的学校,须在递交继续申报材料前做好团体会费补交工作。继续申报材料纸质稿(1份)于2024年6月30日前寄送中陶会实验学校分会秘书处(地址同前),电子稿发送中陶会实验学校分会秘书处邮箱:zgtyhfh@163.com。凡不按时提交“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综合评估表”及相关材料的学校,作自动放弃继续申报中陶会实验学校评估处理。
中陶会实验学校分会秘书处在汇总申报材料后,由分会理事长组织考核人员负责同步对新申报学校和继续申报中陶会实验学校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评估,并将评估意见报送中国陶行知研究会。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将根据评估意见,于10月底前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发文予以认定。对不认真履行《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管理办法》规定的责任义务,累计2年及以上不缴纳会费、不参与本会组织的重要活动,不能完成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及实验学校分会交给的相关工作任务的学校,将撤销“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的命名。
请相关实验学校尽早做好各项评估准备工作,按时按要求报送相关评估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1.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管理办法》
2.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申报表(2024年)
3.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综合评估表(2024年)
4. 2020年认定(含继续认定)的中陶会实验学校名单
附件1: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是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研究和实践伟大的人民教育家陶行知教育思想的重要实验基地。
第二条 凡有志于研究并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以推动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并有较好的陶研工作基础的各级各类学校,经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县(市、区)陶研会(或教育局)推荐,市(地区)陶行知研究会评估,省(直辖市、自治区)陶研会初审(高等学校和当地尚未成立陶研组织的学校可在当地教育局推荐下直接向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申请),由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审核批准,即可认定为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是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的团体会员,接受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的陶研组织管理和陶研工作业务指导。实验学校的日常陶研指导管理工作由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分会承担。
第四条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要积极参与中国陶研会和省、市、县各级陶研会组织的活动,同时接受省、市、县各级陶行知研究会和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各相关专业委员会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的校长为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分会当然理事,对学校的陶研工作负有领导责任。
第六条 经本会考察评估,对符合条件的学校,由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审定后颁发文件予以确认,并授予“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牌匾。
第七条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的申报工作采用滚动申报、定期评估的形式进行。每年4月至6月份进行实验学校申报工作,7至9月份完成考核评审工作。每四年同步对相关实验学校开展继续申报与综合评估工作。凡不履行陶研实验学校相关的责任义务,不参与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和中陶会实验学校分会组织的重要活动,不完成陶研会交给的工作任务,不按规定缴纳团体会费,在学陶师陶、推进教育改革方面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学校,将撤去“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的命名。
第三章 基本条件
第八条 学校领导学陶研陶意识强,对陶行知教育思想有较深的了解,能为学陶研陶活动的开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实验条件,并提供必要的组织保证和经费支持。
第九条 实验学校具有浓郁的学陶氛围,能认真学习和热情宣传陶行知的教育思想和伟大人格,学校师生对陶行知先生的思想和事迹知晓率高。
第十条 实验学校能积极深入开展有关陶行知教育思想的学术研究活动,有与陶研相关的主导性研究课题和一定数量的学陶理论和实践成果,并鼓励广大教师在教育改革实践中践行陶行知教育思想,成效显著。
第十一条 各相关学校申报中陶会实验学校需有三年以上的陶研活动经历,拥有一定数量的陶研骨干教师,能保证陶研工作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 主要义务
第十二条 实验学校应积极学习、宣传、研究和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和教育理论,推进学校的陶研活动和教育改革项目。
第十三条 实验学校应积极参加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组织的各项相关活动,主动承担本会和省、市、县(市、区)陶研会下达的陶研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实验学校应向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积极提供学术研究成果,并参加中陶会实验学校分会组织的学术年会,积极学习和推广优秀陶研成果。
第十五条 实验学校应自觉遵守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章程和本办法,按规定及时缴纳团体会费。
第五章 基本权利
第十六条 实验学校有权优先获得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组织的科研课题立项申报和成果评审资格。
第十七条 实验学校有权优先参加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组织的各项学术研讨活动。
第十八条 实验学校有权优先参加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组织的学习、考察、培训等活动。
第十九条 实验学校有权优先获得中国陶行知研究会提供的陶研信息资料和其他科研资料。
第六章 附则
本办法自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常务理事会通过之日起实行。
附件2: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申报表(2024年)
学校名称 (盖章)
校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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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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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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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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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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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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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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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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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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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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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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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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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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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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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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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中陶会实验学校的动机及条件简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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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陶研会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市(地)陶研会推荐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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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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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辖市/自治区)陶研会初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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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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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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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由首次申报中陶会实验学校的学校填写,纸质材料一份于6月30日前交中陶会实验学校分会秘书处。相关申报自评材料请另附页。
附件3: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综合评估表(2024年)
学校名称: (盖章)
学校基 本情况 |
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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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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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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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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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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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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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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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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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陶会实验学校分会组织活动参与情况 |
项 目 年 份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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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否参加实验学校分会年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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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陶会团体会费缴纳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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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陶研课题申报数/立项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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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陶研课题结题数/获奖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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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作文专项课题数/获奖数 |
未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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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会“三项征文”提交数/获奖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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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陶研学术活动交流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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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4年来学校主要陶研特色工作和活动 |
(列出主要条目,详细内容写入总结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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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行知思想指导学校教改实验 |
(列举有关陶研实验主要项目,并简要说明实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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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中陶会实验学校意向 |
是否继续申报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此表由附件4名单中的中陶会实验学校填写。纸质材料1份于6月30日前交中陶会实验学校分会秘书处。申报自评总结另附文。近4年中开了3次年会:2020年在北京、2022年在安徽歙县、2023年在重庆合川。表中斜杠/左边为提交数、右边为批准或获奖数。全国陶研学术活动指由中陶会或中陶会实验学校分会主办的学术会议或活动。
附件4:
2020年认定(含继续认定)的中陶会实验学校名单
一、2020年首次批准的中陶会实验学校名单(18所)
序号 |
省/直辖市/自治区 |
实验学校 |
1 |
重庆市 |
合川区育才学校 |
2 |
重庆市 |
合川区花果小学 |
3 |
重庆市 |
合川区凉亭子小学 |
4 |
重庆市 |
合川区大庙完全小学 |
5 |
重庆市 |
合川巴蜀小学 |
6 |
重庆市 |
合川区草街小学 |
7 |
重庆市 |
合川区中南小学 |
8 |
安徽省 |
芜湖市繁昌区平铺镇新林九年制学校 |
9 |
安徽省 |
砀山县砀城第一小学 |
10 |
安徽省 |
砀山县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 |
11 |
广东省 |
深圳市龙华区行知学校 |
12 |
浙江省 |
宁海县前童镇中心小学 |
13 |
浙江省 |
台州市天台县赤城街道第二小学 |
14 |
江苏省 |
无锡市藕塘中心小学 |
15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西古城小学 |
16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沿东小学 |
17 |
河北省 |
邢台市育才小学 |
18 |
河北省 |
广宗县行知实验小学 |
二、2020 年继续认定的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实验学校(23所)名单
序号 |
省/直辖市/自治区 |
实验学校 |
1 |
安徽省 |
芜湖市实验幼儿园 |
2 |
安徽省 |
休宁县海阳二中 |
3 |
安徽省 |
祁门县祁山小学 |
4 |
安徽省 |
黄山市歙县新安小学 |
5 |
重庆市 |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 |
6 |
福建省 |
惠安第四中学 |
7 |
广东省 |
深圳市大鹏新区南澳中学 |
8 |
广东省 |
阳江市阳江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学校 |
9 |
贵州省 |
凯里市第一小学 |
10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行知小学 |
11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石纺路小学 |
12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育才小学 |
13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陈章小学 |
14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北高营小学 |
15 |
河北省 |
石家庄市华清街小学 |
16 |
江苏省 |
江阴市英桥国际学校 |
17 |
江西省 |
抚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18 |
上海市 |
上海市长宁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 |
19 |
山东省 |
济南市清河实验小学 |
20 |
浙江省 |
桐乡市濮院小学教育集团 |
21 |
浙江省 |
台州市路桥区蓬街镇中心小学 |
22 |
浙江省 |
海宁市行知小学 |
23 |
浙江省 |
平湖市行知中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