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陶行知研究会

CHINESE SOCIETY FOR TAOXINGZHI STUDIES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网站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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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网站管理条例


为了加强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网站(下简称“网站”)的建设与管理,确保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并安全可靠地运行,充分发挥网络宣传、服务会员的作用,依据《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网站是中国陶行知研究会在互联网上设立的唯一的门户网站,网址为www.taoxingzhi.org。作为互联网上唯一官网,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网站无任何子网站。

第二条 网站的宗旨:按照民政部、教育部对社团管理要求,构建方便、快捷、高效的信息发布平台,为研究、传承、实验陶行知教育思想服务。

第三条 网站的建设管理工作贯彻“统一规划、突出特色、保障安全、信息公开”的原则。网站的规划设计应体现规范、严谨、简洁、使用方便的原则,突出重点内容以及特色工作;网页的制作应考虑浏览器的兼容性和网页的打开速度。

第二章 网站的运行、管理

第四条 中国陶行知研究会秘书处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协调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

(二)具体负责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日常管理等;

(三)负责网站内容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第五条 网站的安全管理及运行维护由专业人员负责。加强网络安全检测预警技术能力建设,采取必要措施对攻击、侵入和破坏网站的行为以及影响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进行防范,确保网站稳定、可靠、安全运行。

第三章 网站信息的报送、发布

第六条 网站的信息发布应遵循,一是公开原则;二是涉密不上网的原则;三是坚持严格的审批上传原则。

第七条 秘书处、各分支机构负责网站的信息的收集、上报。分支机构信息的报送、审批、发布需按程序,经由分支机构理事长审批后,上报秘书处。网站内容由秘书处专人负责上传、管理,任何内容上传、更改需经秘书长审批后,方可上传发布。

第八条 报送的信息应具有真实性、较强的时效性。对于转载的信息,必须详细注明作者和出处。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陶行知研究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021年10月12日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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